根据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下达2025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豫财农综〔2025〕3号分别下达中央级、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781万元、2361万元;
新财预〔2025〕93号下达中央级、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402万元、341万元;
农调〔2025〕1号下达市派驻村工作队保障经费281万元。
二、分配原则
豫财农综〔2025〕3号中央级、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由省直接分配至相关县(市)。
新财预〔2025〕93号下达相关市辖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有关因素进行分配。
农调〔2025〕1号根据年度驻村工作需要下达2025年市派169支驻村工作队保障经费共计281万元。
三、监督电话
新乡市财政局:
举报电话:0373-3688615
电子邮箱:xxczny@126.com
新乡市农业农村局:
举报电话:0373-2177371
电子邮箱:xxsfpbghz@163.com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