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河南省问题第八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来源: 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5-03-27 14:46:31 浏览 人次

  新乡市负责的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河南省问题第八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2023年9月现场调查发现,凤泉区澳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变更生产工艺,大量使用硫酸,并用罐车将产生的含酸废水违法倾倒至距南水北调工程干渠约300米的历史遗留矿坑。取样监测显示,倾倒的含酸废水pH值约为1.5,属腐蚀性危险废物。为销毁证据,该公司当夜派人将罐车酸性废水置换为清水。经查,2023年8月以来,该公司共违法倾倒酸性废水70余吨。该处矿坑还堆存填埋约2.6万立方米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无防渗措施,垃圾渗滤液和雨水混合形成较大水面,环境污染严重。

  二、整改措施

  (一)2023年10月底前完成现场洒水车罐体、罐内废水及现场倾倒的废水安全转移处置工作。2024年6月底前完成废弃坑塘内的污水抽排处理。2024年8月底前对该企业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二)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现场堆存填埋的约2.6万立方米垃圾清运工作,对危险废物倾倒填埋区域开展环境损害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及时开展修复治理,有效降低环境风险。

  (三)2024年12月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化工企业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违规处置问题排查,发现一起、整治一起。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第一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完成现场洒水车罐体、罐内废水及现场倾倒的废水安全转移处置工作。2023年9月,涉事公司委托河南中环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危废处理资质),将罐车内的5吨工业废液及车辆罐体进行转移,并完成了安全处置;2023年9月29日,该公司委托河南能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计转移2车次,将现场工业废液(含污染土壤)全部安全处置(共计67.101吨)。二是完成废弃坑塘内的污水抽排处理。废弃坑塘面积大约3.5万平方米,水深约6米,水量约21万方,2024年3月底抽排结束,抽排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目前坑塘内仍有少量存水均为降雨后积水和渗出的地下水。三是已对该企业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2023年10月27日,经凤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新乡市公安局凤泉分局对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犯罪嫌疑人郑长亮、郝同涛、郝长超、梁振生执行逮捕,对涉嫌污染环境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崔偲偲执行取保候审。2024年5月11日,凤泉区法院开庭审理并下达判决书,5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8至1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对涉案企业新乡市澳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5名涉案人员分别判处罚金,罚金共计5.8万元,已缴纳到位。

  (二)第二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完成了现场堆存填埋的约2.6万立方米垃圾清运工作。委托新乡市玉润建设有限公司对现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处置,经现场监理实地测算,共筛分现场垃圾30550.25立方米,筛分出来的2608.21吨生活垃圾,已全部送至辉县市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筛分出的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回收再利用,主要用于工地铺垫路基等,筛分出的腐殖土用于现场绿化。二是对危险废物倾倒填埋区域开展环境损害评估。委托河南省岩石矿物测试中心对现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开展了司法鉴定。2023年12月10日,经专家评审后形成了正式报告,结果显示“新乡市凤泉区奥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工业废液污染环境案中倾倒的危险废物未对所涉及土壤环境造成损害、未对所涉地下水环境造成损害,现场环境风险隐患已消除。”

  (三)第三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化工企业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工作。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化工企业危险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组织对全市化工企业危险废物进行了排查整治,严厉了打击非法倾倒、转移、排放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升了化工企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了环境安全风险。二是开展建筑垃圾违规处置问题排查。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印发了《关于集中开展建筑垃圾乱堆乱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建筑垃圾乱堆乱倒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领域违法行为,有效消除了各类问题隐患。三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生活垃圾违规处置问题排查整治。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印发了《新乡市生活垃圾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深入开展了生活垃圾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加强生活垃圾收运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巩固完善了生活垃圾保洁收运体系和长效机制,全市环境卫生整治成效明显。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2日,共5个工作日)向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联系人: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刘同兴

  联系电话:0371-66309252

  电子邮箱:hnsgtc2019@163.com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