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建设效率和投资效益,我市近日印发了《新乡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据介绍,考虑到教育、科技、文旅等部门在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施工管理、成本控制及质量监管等领域尚处于经验积累阶段,为更有效地规范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充分利用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的专业能力,确保专业任务由专业人来干,初步研究并制定了该办法。
《管理办法》对代建进行了说明,是指由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经授权代表项目单位履行建设单位职责,负责项目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安全和工期,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项目单位的建设管理模式。有关部门对实行代建项目的审批程序不变。本办法所称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市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项目。
从内容来看,《管理办法》共6章36条,主要包括代建项目实施程序、代建项目管理中各部门职责与分工、资金管理以及落实奖惩与监督机制等内容。其中,第一章总则包括《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代建定义,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职责分工等内容;第二章为代建项目实施程序。其他章节包括职责与分工、资金管理、奖惩与监督、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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