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我市印发了《新乡市保障性住房(配售)准入、配售及封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和《新乡市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加快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规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市住建局牵头制定了《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六个章节二十四条,包括总则、配售对象和条件、配售价格、配售流程、售后管理、监督管理章节,是对《新乡市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试行)》的具体细化和补充。
(一)总则。为规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工作制定该文件。
(二)配售对象和条件。配售对象为本市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以家庭为单位申购,每个家庭原则上只能购买一套,并从户籍要求、自有住房情况、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等方面对申购条件进行了明确。
(三)配售价格。由土地成本、建安成本、不超过5%的利润等相关成本组成。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不摊入配售价格。项目运营公司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并拟定单套房屋销售价格,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四)配售流程。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由项目运营公司制定项目配售方案,通过公告、申请、审核、选房和交付等流程实施配售。选房过程可以采取线下或线上方式进行,选定后需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购房定金。
(五)售后管理。规定了项目在封闭管理、回购管理、回购价格和交易税费等方面的具体内容。明确了因继承、遗赠、离婚析产等特殊情形造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处置,规定了购房人的使用义务和社区及物业服务管理要求。
(六)监督管理。要求各相关部门和项目运营公司履行各自责任,明确了对申购家庭申请时及购买后通过瞒报信息、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行为的处置措施。
相关阅读: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乡市保障性住房(配售)准入、 配售及封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