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办秘书科 时间: 2017-06-14 10:55:25 浏览 人次

  新政办明电〔2015〕1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要求,为做好我市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范围

  (一)普查目的。摸清全市政府网站基本情况,有效解决一些政府网站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对普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网站,督促其整改,问题严重的坚决予以关停,切实消除政府网站“僵尸”、“睡眠”等现象。

  (二)普查范围。市、县、乡各级政府网站,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各部门及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市政府各部门(含部门管理机构)及其内设机构网站;市政府各部门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

  二、方式和内容

  (一)普查方式。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组织对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进行检查、自查;国务院办公厅通过系统扫描和人工复核等方式对全国政府网站进行抽查、核查。

  (二)普查内容。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检查各政府网站的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和服务实用情况等。

  三、时间和进度

  全市普查工作从2015年4月开始,到2015年11月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统计摸底阶段(4月)。各地、各部门组织本地、本部门的政府网站开展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和有关信息填报工作。

  1.账号发放。由国务院办公厅统一将省、市、县三级政府办公厅(室)的报送系统账号逐级发放,各县(市)、区政府网站请联系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申请账号。

  2.表格填报。各级政府网站于4月20日前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以下简称“报送系统”)完成《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政府网站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填报工作,并完成本级部门网站的填报审核工作。

  (二)检查整改阶段(4-7月)。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对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开展检查整改,对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整改。各地、各部门要在7月20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工作,认真填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同时向市政府办公室集中上报本地、本部门检查整改情况。

  (三)抽查核查阶段(5-10月)。国务院办公厅根据各地、各部门报送的政府网站有关信息,通过系统扫描和人工复核等方式开展抽查、核查,并在中国政府网建立全国政府网站基本信息数据库,设立面向社会的政府网站普查邮箱,方便公众通过数据库查找、使用和监督政府网站,并将使用中发现的问题通过邮箱进行反映。同时,市政府办公室对各单位提交的政府网站基本信息及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一旦发现严重问题,市政府办公室将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

  (四)通报总结阶段(11-12月)。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交流会,通报普查情况,交流工作经验。

  四、组织实施

  (一)县级政府办公室要组织做好本级和下级政府、部门网站的统计摸底和检查整改工作,按要求填报《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政府网站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和《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逐级上报有关情况。

  (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包含内设机构、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政府网站的统计摸底和检查整改工作,并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实行全系统垂直管理部门的数据信息,由有关国务院部门负责汇总报送,不列入地方同级政府报送范围。实行双重管理部门的数据信息,由有关地方政府汇总报送。

  (三)各地、各部门要于2015年4月16日前将本地、本部门承担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包括姓名、职务、工作电话、手机和电子邮箱)报市政府办公室。

  (四)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办发〔2015〕15号文件精神,采取逐级核查等方式,加强对所填数据信息的审核工作,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有关数据存在严重缺失或严重错误等问题,市政府办公室将责成有关部门及时更正并在适当范围内予以通报。

  联系电话:3696062  18637378182  18637378195

  电子邮箱:zfxxzx@xinxiang.gov.cn

  新乡市政府网站QQ群号:53387502(加入请注明单位,姓名)

  “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微信公众号:wangzhanpucha

  附件:1.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使用说明附件1.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使用说明.doc

     2.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附件2.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doc

     3.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附件3.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doc

     4.政府网站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附件4.政府网站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doc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