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快推进我市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08年以及“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任务,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分解表的通知》(豫政办〔2008〕7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07〕16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新乡市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八年二月一日
附件:新政办(2008)15号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