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政文〔2008〕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我市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 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 新乡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 研究制定我市节能减排工作发展规划;统一部署各项节能减排工 作,指导重大节能减排工程的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市级财政预算内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使用;督促检查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情况;协调解决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李庆贵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范学贵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赵海燕市政府副市长 王保旺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刘林成市政府秘书长 唐俊生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庆贵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亚周市监察局局长 刘庆宇市工业经济发展局局长 原建国市建设委员会主任 王舜书市教育局局长 秦英市科技局局长 熊西庆市财政局局长 赵世军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 唐艳青市环保局局长 薛永宏市统计局局长 卢湘原市交通局局长 聂聚市农业局局长 李志铭市水利局局长 郭祺祯市畜牧局局长 李实市商务局局长 张杰市卫生局局长 王志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秦芳丽市民营局局长 王援朝市国资委主任 宋树欣市工商局局长 杨国政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赵文厂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徐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刘良恩市广电局局长 李贵臣新乡供电公司总经理 刘贵珍人民银行新乡支行行长 贾祥聚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节能办公室和减排办公室,节能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局,刘庆宇兼办公室主任,减排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唐艳青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督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事项,研究提出节能减排重大政策和措施的建议,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节能减排战略和规划,负责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进展情况的督促和考核,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二)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其中,2008年一季度每半月召开一次会议),督察全市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合理的工作建议。 (四)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合作,加强沟通,互通信息,共同做好全市节能减排工作。
二○○八年二月一日 主题词:机构领导小组成立通知 主办:市发改委督办:市政府办秘书四科抄送:市委各部门,新乡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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