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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政府采购市十一中房屋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 时间:2008-05-14 17:22:56 浏览人次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乡市第十一中学委托,就其房屋维修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政府采购房屋维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新交采08TP038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学生宿舍楼维修,加隔墙12道、窗10个、防盗门10个、防盗网10个、加窗帘102个;三号教学楼办公楼维修,更换室内照明,屋顶防水层、铺防滑地板砖等;图书科技楼加装窗帘。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7、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08年5月14日--5月2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购买谈判文件地点:新飞大道81号规划局北向西100米路南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信息管理科309。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0373-3051863
  七、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8年5月26日下午15:00
  响应性文件递交至:新飞大道81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评标室。
  八、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3-3206566
  九、政府采购监督部门: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373-3051038
  新乡市财政局0373-2818634  新乡市监察局0373-3076016  新乡市审计局0373-3696321
  十、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法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0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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