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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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私人小客车合乘(顺风车)属于营运车辆吗 写信时间    2025-03-25 10:57:21
回复时间    2025-03-26 18:13:19 回复单位 城市客运科
信件内容 我想咨询一下,私人小客车合乘(顺风车)是否属于营运车辆
处理意见   网民您好,来信收悉。
处理内容:依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私人小客车合乘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政文 [2016] 181号)第一条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拼车、顺风车)是指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共同搭乘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第二十一条 合乘各方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合乘信息发布平台应当在新乡市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因顺风车属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不属于营运行为,不需要办理车辆道路运输证及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但目前各顺风车平台均未在我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针对以上情况,我部门不建议来电人在我市从事顺风车业务。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的来信,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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