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题 |
咨询育儿假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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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
2025-06-07 1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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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5-06-11 16: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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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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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你好,想咨询下政策规定的10天育儿假是否可以分开休,若连休是否包含周末休息日?谢谢 |
处理意见 |
网民您好!来信收悉,您所反映的事项已办理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应当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十日育儿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个人和单位可以具体协商,主要是为了照护婴幼儿,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多次分开申请休假。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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