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受理范围==

说 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主 题    换单位医保无法连续缴纳的问题 写信时间    2025-02-17 10:29:32
回复时间    2025-02-19 15:30:55 回复单位 医保局
信件内容 尊敬的市场您好,感谢您百忙中为我们解决问题: 25年1月底从一家单位离职,1月医保已缴纳,离职时办理了停保,2月到新单位上班,2月份单位已申请缴纳社保,但是医保局答复文件规定,即使2月上班且已给缴纳社保,但是医保到3月才能缴上并继续使用。 目前问题:2月份生病看病无法使用社保正常报销,这不是我们个人原因造成的,是我们想交但缴不上导致我们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 烦请领导帮忙解决,谢谢!
处理意见   网民您好!来信收悉,您所反映的事项已办理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表示本人因工作变动于2月在新单位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根据医保系统设置,次月开始缴费。依据新乡市医疗保障局 新乡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规程》的通知 第十二条 办理转移接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依据事实劳动关系,可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追溯享受。您可提供相关材料,依据事实劳动关系,申请补缴中断期间的医保费用。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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